集体资产租赁费需评估吗
国企租赁必须评估吗?
(1)资产的拍卖和转让;国企租赁必须评估吗?
(2)企业的兼并、出售、合资和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和其他担保;
(2)企业租赁;
(三)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七条《办法》第四条所述情形:
(一)抵押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本单位资产为物质担保取得贷款的经济行为。
(二)担保,是指国有资产占有者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他单位的经济行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3)企业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使用者的行为。
第八条《《办法》条例》第四条所称可以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在发生本条所述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不进行评估。但是,必须评估以下行为:
(一)企业整体资产租赁;
(二)将国有资产出租给外商或非国有单位的;
(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四)其他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部门评估的情形。
第十条应当进行评价的情形未进行评价,或者项目未按照《《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立项和确认的,该经济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国企租赁必须评估。